從今年9月1日起,全國165家具有器官移植專業的醫院將強制使用器官移植分配系統,由計算機評分決定誰先移植。屆時,全國范圍內所有人體捐獻器官的分配,都將通過該系統進行。
可器官移植醫院北京市zui多
日前舉行的“第二屆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培訓暨人體器官移植政策培訓會議”上,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9月1日正式實施。
該規定的重點內容之一是要強制165家有器官移植專業的醫院及有心臟死亡器官捐獻的醫院,使用國家衛生計生委的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
這165家醫院來自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北京被批準開展人體器官移植項目的醫院zui多,達20家,包括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北京大學*醫院、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安貞醫院、朝陽醫院、友誼醫院、佑安醫院、解放軍總醫院、解放軍總醫院*附屬醫院(304醫院)、解放軍第302醫院、解放軍第307醫院、解放軍第309醫院、*總醫院、*總醫院、第二炮兵總醫院、北京*總醫院、*總醫院。
計算機分配器官不受干預
《規定》對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進行了明確的職責劃分: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的監督管理與協調工作,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的監督管理。
分配系統包括潛在器官捐獻者識別系統、器官捐獻者登記及器官匹配系統、器官移植等待者預約名單系統。所有器官捐獻者的信息都錄入分配系統,系統會根據每位患者的病情、等待時間等因素,給予動態評分,依得分高低自動分配捐獻器官進行移植,排除人為干預。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須在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統一領導下,成立一個或多個由人體器官移植外科醫師、神經內外科醫師、重癥醫學科學醫師及護士等組成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他們負責對潛在的捐獻人進行相關的醫學評估、簽訂知情同意書、維護捐獻器官的功能,錄入捐獻人信息并啟動器官自動分配、獲取、保存、運送,直到對捐獻人遺體進行符合倫理的醫學處理等。
捐獻者死亡判定規范嚴格
在世界范圍內,人體死亡后器官捐獻的zui高準則是所有的器官捐獻和獲取不能導致器官捐獻者的死亡,一定要在死亡判定之后才能夠實施器官捐獻。《規定》明確指出,獲取捐獻器官,應當在捐獻人死亡后進行。器官獲取組織(OPO)捐獻協調員可以進行死亡的判斷,但是沒有資格進行死亡的判定,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器官獲取過程中,對死亡的判定必須有非常嚴格的規范,死亡判定的流程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參與死亡判定的專家必須進行培訓,國家衛生計生委已經將這項工作委托北京宣武醫院承擔。《規定》實施后,死亡判定的專業機構如何與OPO進行銜接,尚需進一步研究,從制度上予以落實。
協調員研究經驗兩年以上
《規定》對OPO中的器官捐獻協調員提出專業要求: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有效的醫師執業證書,具備兩年以上的研究工作經驗,并在醫療機構中從事醫療工作的執業醫師;或是具有高等學校護理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具備兩年以上研究護理工作經驗,并在醫療機構中從事研究護理活動的注冊護士。
器官捐獻協調員還必須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考核通過并在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注冊系統中登記注冊后才能上崗。此前,器官捐獻協調員分屬紅十字會系統和醫療機構,并無統一管理。(來源:北京日報)